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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把国有民办学校恢复为公办学校的建议 | |||||
| 作者:行政部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3-26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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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案人:陈泽衍 理 由: 我市目前有各种类型的国有民办学校32所,在校生37500人,分别占全市民办学校总数的11.4%和11.2%。这些学校分别是九十年代中后期和本世纪初,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演变而来:一是政府已开办多年的公办学校通过转制变为民办学校;二是政府把校舍建好,由私人添置设备设施后,变为民办学校;三是小区配套学校,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通过租赁形式变为民办学校;四是小区配套学校,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出让(变卖)使用权变为民办学校。这些学校的共同点是资源都是国有的且都是实施义务教育的。 一、截止2006年,我市有民办学校281所,在校生33.6万人,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32.5万人,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43%,比例过高,如果把国有民办学校恢复为公办学校,可把民办学校的比重从43%下降到38%,符合国家教育发展方向。 二、国有民办学校所在地普遍是人口密集地段,如果让这些学校继续以民办的性质办下去,将会剥夺一大批学生就近入学的权利,或有一大批学生要花高价接受义务教育。 三、转制过程缺乏法律依据。九十年代初,教育部出台过将生源不足的薄弱学校转制为民办学校的政策,可是我市转制的学校都是条件很好,生源充足的好学校和新学校,属违规操作,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,有必要予以纠正。 四、国有民办学校的存在,对真正意义上的民办学校造成不公平的竞争。 办 法: 一、由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恢复公办学校实施方案和时间表,各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在本辖区内实施。 二、对原举办者投入的资金和实物,通过中介机构评估后予以合理的补偿。 三、此项工作龙岗区已成功恢复了两所学校,还有三所学校正在操作中,可总结龙岗区的经验,然后向全市推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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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文章录入:罗勇 责任编辑:罗勇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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